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

中国首议「绿卡」改革


随中国经济日益发展、就业环境更加优化,俗称「中国绿卡」的「外国人永久居民证」开始成為外籍人士津津乐道的「抢手货」,中国人大常委会近日首提要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见另稿),更令本地加籍华裔怦然心动,有人称讚该提议将帮助解除前往中国时受到的签证束缚,特别对「根」在中国的人大有益处,方便程度等同于间接拥有「双重国籍」;也有人对此抱观望态度,认為该制度不会偏离中国2004年时首次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原则,即要求高、审核严、限制多,不会马上令申请者受益。

来自北京的王先生于2002年成功申请加国移民,2010年7月份宣誓入加国国籍,紧接在11月就重回北京发展事业。但他回中国后马上感受到了外籍人士身分所受到的诸多限制,比如出入境要办签证、半年就要换一次居留证、去北京以外的地方还要办理备案手续等。他不禁自嘲,做了30多年的北京人后花10年时间成為加拿大人,但做了1年多的加拿大人后却发现不知多久才能再做回真正的北京人。

他因此非常支持中国完善其「绿卡」制度,认為这至少是个折中的方案,让很多像他一样「根」在中国的外籍人士不再受签证的束缚,获得重回祖国定居的便利。他笑说:「在各方条件都有限的前提下,『绿卡』的方便程度等同于间接拥有了『双重国籍』,可以享受身分证一般的『国民待遇』。」

不过,已经符合加国入籍资格却还在犹豫的张先生则说,他早在2005年就一直关注中国「绿卡」有关政策,但七年过去了却未看到任何官方的最新信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也还是最初的版本,即对申请者要求高、审核严、限制多(见表)。

他指出,中国人大常委会此次提出要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整体上释放出积极讯号,但实际内容并未大幅修改,走得依然是高端人才或是富有群体的路线,即要吸纳「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换言之是要麼有「才」或者有「财」,对于拿外籍身分又想回中国发展的普通一族应该提不起太多兴趣。

1 条评论:

  1. 人大常委审草案 杜绝「三非」 引进人才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本月26日首次审议了《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提出要加强对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问题的监管、完善入境签证制度以及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等。

    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寧在会议上表示,随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中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入境的数量急剧增加,呈现了「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特点,由此带来了「三非」问题,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

    该草案的提出主要是為提升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力引进高端人才,严格控制一般劳务人员。

    草案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包括:邀请外国人来华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的真实性负责;出入境管理局可根据需要,採集、储存出境入境人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以180日作為划分外国人停留管理和居留管理,即外国人所持签证註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须按照註明的停留期限停留;超过180日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针对在华进行长期投资、工作的外国人日益增多,草案特别提出要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这也是中国自2004年正式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后的一大重要补充,强调要更加规范、合理地吸纳「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同时要严控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问题,杜绝不讲真实姓名、没有合法证件的「非法人员」在中国境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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