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幸福和不幸经常来自比较。朋友们印象中美国食品的“安全”,来源于与我们熟悉的那个常常冲破底限的国度的对比。而美国食品的“安全”,也仅仅是做到了“无害”而已。
前几年,我父母在美国超市里发现了好吃便宜的peanut butter,我那贪嘴又爱财的老爸满怀着对美国食品的一腔信任,开始源源不断地往北京“走私”花生酱。老两口上顿peanut butter拌凉面、下顿peanut butter烙糖饼,把国内质量可疑的芝麻酱远远甩出几万里。
没出几个月,我眼看着视频中老太太脸上的皱纹都撑平了,果然俩人的血压血糖胆固醇齐齐飙升。直到听我照着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逐条翻译出来后他们才恍然大悟,这哪里是“安全”食品,简直就是一桶定时炸弹。那些正准备一箱箱往中国拎美国奶粉果酱蜂蜜糖果的,请参考我父母“没文化真可怕”的教训,在超市结账之前稍停一分钟,先认真看看包装上的芝麻小字儿。
1、 Identification
美国有一种花花绿绿水果味道的早餐麦圈很受小孩子喜欢,叫Froot Loops。
在食品配料中,美国目前并没有明确法律要求针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注。这方面立法最大的困难是对于Genetically modified这一概念难以划定界限以及庞大利益群体的阻挠。尽管民间呼吁不断,立法提案层出,但最终还是纷纷落马。因为没有相关立法,强调非转基因食品标签上可能会出现如下措辞:GMO free/not genetically modified/not genetically engineered/no using of biotechnology。
3、 Serving Size
为计算营养成分而设定的每餐食用量。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数量,也是一个商家带着消费者做脑筋急转弯的题目。如果不细看这个数量,很容易被后面的每日摄入量误导。比如,一小盒哈根达斯冰淇林,营养成分标注的饱和脂肪含量为每日摄入量的50%,这已经很惊人了──不过可能你决定豁出去放纵自己一下,当你三口两口把整盒都干掉的时候才发现serving size那小字写的是1/2 cup!
4、 Nutrition Facts
美国于1990年起施行的营养标签和教育法Nutrition Labeling and Education Act (NLEA)规定,食品根据每餐食用量标注营养成分含量。其中包括calories, total fat/saturated and trans fat, cholesterol, sodium, total carbohydrates (dietary fiber and sugars)和 protein。除此之外,还需要针对主要的微量元素──维他命A、C和钙、铁──进行标注。如果食品的包装上出现了关于某种特别维他命或矿物质的宣传,那么这种成分也必须被单列出。
5、 Daily Values
依照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的规定,营养标签上还需包括每日摄入量百分比。这个总量是以每人每天摄入2000或2500卡路里热量计算的(不适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四岁下儿童)。看懂这个计算就能让我们避免被商品包装上的营养宣传口号误导。比如,号称零脂肪含量的这一小盒果冻粉(见图三、图四)标签上写着每一个serving只有80个卡洛里,糖的含量是一天摄入总量的6%。但是当我们抱着健康减肥的幻想,把一盒不含工业明胶的放心果冻做好吃下去,会发现这一盒实际包括四个servings。做做乘法,就会发现你几口轻易地吞下了一顿饭的热量。
这部分是FDA对于商家五花八门自吹自擂行为进行的约束,具体的条文十分细致。比如less fat/low fat/fat free这三种脂肪含量的描述就被严格的定义:less fat指比同类普通食品减少25%或以上的脂肪;low fat指每餐食用量少于三克脂肪;fat free指每餐食用量少于0.5克脂肪。这一文件可以在FDA网站上的“行业指南:食品标签指南”(Guidance for Industry: A Food Labeling Guide)上找到。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也是在美国食品标签管理上显得最混乱的一个区域──保质期。在美国购买的食品上都能找到生产商“自觉”标注的保质期。因为没有统一格式,就需要我们用点心思来辨识。“Sell by 06/01/12”是生产商用来约束零售商的日期,并不代表这个食品到六月一日那天就不能食用。
"Best if Used By (or Before)06/01/12" 最佳食用期──是推荐给消费者在此日期前食用。这一食品过期后可能会缺失风味或营养,但不代表不能食用。 "Use By 06/01/12" 生产商判断在此日后产品不再适合食用,应该立刻丢弃。"Closed/coded”日期是产品包装的日期,多见于超市生鲜类食品。除此之外,有些饼干类食品的保质期是用火星文标注的,只能请消费者去厂家网站上自行破解。
为什么这么乱?因为除了婴儿配方奶粉,美国没有联邦法律规定食品必须标注保质期。仔细想想,实际上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即食品制造者无法以产品“超出保质期”为由推脱责任。在美国出售过期食品违法吗?答案是不。但是不会有人这么做,因为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是这个社会没人敢触碰的底限。
(来源:华尔街日报,本文作者李淼曾任纽约市调查局调查员,美国期货行业协会审计调查员和CCTV9套节目播音等职,现任新东方商务英语教师。本栏目所述仅代表她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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